整理了一下安委会条例里规定的副主席和秘书的分工
之前这个安委会分工属于日常工作里所体现的分工
比较尴尬的是,梅梅空降后,老帕写的年度报告和条例草案需要让梅过目批准后才能给我帝看
多此一举吧我了个去……老帕无语
其他关于比较不同的点大概在于,梅可以【成立】常设or临时跨部门工作组,老帕主要是【组织】部门间委员会和科学委员会;梅梅还可以“发布命令和下达指令”,老帕目前似乎没有这个权力;但是老帕主管军事,这边任务还是很厉害的,梅梅主要是“参与审议立法和规范性法律文件”,很符合他俩一个前KGB一个前法学教授的身份吼
我帝知人善用么么哒~
应该还有其他不同的,不过文件主要是机翻,太绕的东西我也不能保证准确性了
欢迎大家讨论和纠错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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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链接:https://www.putvedev.com/kepu/1762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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